淘宝出新规始整治恶意评价了-转
规则正文: 恶意评价,是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 评价人恶意评价,每次扣十二分。 恶意评价的,淘宝或评价方删除该条违规评价。
官方规则解读:
一、 恶意评价具体指哪些情形? 恶意评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与同行交易后给出的中、差评;
2、评价人利用中、差评,对被评价人进行威胁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
(1)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但评价人拒绝与被评价人协商解决,利用中、差评要求被评价人重新邮寄商品或给
予赠品等;
(2)商品无质量问题,评价人因主观原因给予中、差评,且拒绝与被评价人协商解决,要求降价、不退货退
款等。
3、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的。
二、被恶意评价了该怎么办?
若确认评价人所给出的为恶意评价,可在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后的0-15天内,且收到的评价为"中评"或"差评"已全网显示后,登录"我的淘宝"—"已买到的宝贝/已卖出的宝贝"点击"投诉维权",发起"恶意评价"投诉并举证,淘宝会于3个工作日内帮助介入核实,原则上投诉受理期间为该评价双向生效后的30天。温馨提示:若评价人作出的评价为中评或差评,在作出评价后的30天内有一次修改或删除评价的机会。建议积极联系评价人协商修改或删除。。。
我没有全部复制过来,完整版请查看官方网址:http://info.rule.taobao.com/detail/2012/04/18/612095/1.php
恶意中差评一直一来是C店卖家心中永远的痛,此次新规出台,比之前的恶意中差评规则更详细具体,个人觉得淘宝是有必要开始整治这一块了,不然只会更加助长这些歪风邪气,最后影响的还是淘宝平台本身。
但此规则究竟有没效,大家众说纷纭,摘录几个人的评价:
甲:这两项是改革的干货,但是如何判定还是要看淘小二,这种判定的标准太模糊,还不是小二说了算的。我记得我曾经投诉过恶意差评的,小二很淡定的说,这属于售后问题,是你要和买家去协商的……懂了吧?所有的评价自然都是售后问题,售了才有机会给你中差评呢,这就是推脱的废话。难道又是淘宝为了给予C店卖家因流量减少情绪不满的安抚?
乙:这种改革没有一点意义 建议淘宝直接把评价系统设置成评价之后无法修改 ,买家卖家都真实一点 爱怎么地怎么地吧 改中差评 一个字 累 不能改 哥还舒服
丙:这个改革说不定可以为淘宝内部员工收钱删中差评一个比较好的借口
看来持观望的,感觉没啥效果的人还不少,我想这个和淘宝的历史遗留做法也有很大关系吧。总的来说大家都还是希望淘宝规则越变越好的,也希望这个规则可以真正的被淘宝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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